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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挂牌督办 5 起突出环境违法案件

发布日期:2025/10/14

根据《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》(环办执法〔2025〕16 号),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针对大气污染防治 “四大专项行动” 中发现的 5 起突出环境违法案件,启动挂牌督办程序。要求相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按时限依法查处违法行为,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,并督促涉事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活动、落实整改要求。


5 起挂牌督办案件详情

1. 十堰市湖北精益高精铜板带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

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,未按要求配套建设除尘装置,也未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,存在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,对周边区域大气质量造成影响。

2. 荆州市长利玻璃洪湖有限公司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案

长利玻璃洪湖有限公司多次采取断开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、修改设备运行参数等手段,干扰设备正常工作,导致监测数据失真,涉嫌以篡改、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,排放大气污染物,该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。

3. 孝感市汉川市福星热电有限公司通过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案

汉川市福星热电有限公司存在故意断开自动监测设备进气采样管路、擅自修改设备氧含量量程参数的行为,通过干扰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,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,涉嫌污染环境犯罪。

4. 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

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的石灰窑炉未严格执行《石灰、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GB 41618—2022)》,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设备存在多次超标情况;同时,公司碱炉的自动监测数据也多次超出标准限值。

5. 随州市安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

自 2022 年起,随州市安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因多项环境违法问题,已先后 5 次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。2024 年 7 月以来,该公司玻璃窑炉排放口的自动监测小时均值多次超标;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曾 2 次对其排放口外排烟气进行专项监测,结果均显示污染物排放超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