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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通报!中央环保督察点名5家央企

发布日期:2026/03/26


2025年11月15日,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式启动,10个督察组同步发力,一方面对北京、天津、河北3省(市)开展例行督察,另一方面聚焦中国华电、国家能源集团、鞍钢集团、中国宝武、中国中煤5家中央企业,开展专项生态环保督察,同时对8省(市)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。


历经1个月的全面排查、细致核查,2026年3月19日至20日,督察组陆续向5家央企反馈督察情况,一系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集中曝光——大气污染管控不力、监测数据弄虚作假、环保设施形同虚设,这些共性问题背后,暴露的是央企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上的短板与漏洞。


核心通报:

5家央企共性问题突出,

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

督察组明确指出,此次被督察的5家央企,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存在差距,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、短板明显,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有待提升,其中大气污染管控不力、监测数据造假、环保设施闲置三大问题,成为5家企业的共性“顽疾”,性质恶劣、影响深远。


共性顽疾一:

大气污染管控不力,

废气排放乱象频发

作为能源、钢铁等领域的龙头企业,5家央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普遍存在短板,废气排放超标、治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,成为污染环境的主要隐患,具体来看:

🔴 中国华电

现场检查的多家煤电企业,多数存在不同程度的废气排放超标问题,部分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无法正常运行,相当于“环保监测失灵”,无法真实反映废气排放情况,污染管控流于形式。

🔴 国家能源集团

下属部分化工企业违规通过火炬燃烧方式违法排放废气,无视环保法规;同时,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、燃煤锅炉烟气治理不到位,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松散,甚至存在无证排污的严重问题,环保底线形同虚设。

🔴 鞍钢集团

问题最为突出:下属22家企业擅自停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,导致废气超标排放问题频发;16家企业在线监测运维管理不规范,数据真实性存疑;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到位,未按要求落实减排措施;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滞后,个别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,部分燃气锅炉未按超低排放要求运行,污染物排放不达标;此外,部分下属企业排污许可执行不到位,排口管理混乱、自行监测流于形式。

🔴 中国宝武

多家企业存在违法排放行为,长期以“备用”为名违规运行湿熄焦装置,部分企业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,其中宝钢铸造武汉分公司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;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不力、滞后严重,部分企业出焦过程黑烟逸散,烟气长期超出超低排放限值;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漏洞明显,泄漏与修复检测不规范;同时,部分企业私设排放口,超许可排放污染物,漠视环保法规。

🔴 中国中煤

大气污染物管控流于表面,部分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,污染治理设施未有效发挥作用,仍存在超标排放问题;个别2023年就应完成整治的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,直至督察时仍未整改到位;更有甚者,部分煤化工企业违规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大气污染处理设施,变相违法排放废气。


共性顽疾二:

监测数据弄虚作假,

第三方机构沦为“帮凶”

如果说大气污染是“显性污染”,那么监测数据造假就是“隐性顽疾”——为了应付考核、掩盖污染事实,5家央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,手段多样、隐蔽性强,更有第三方机构参与其中,沦为造假“帮凶”,严重破坏环保监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。

🔴 中国华电

下属桐梓发电公司等企业,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调试检测报告存在第三方作假情况,通过虚假报告掩盖企业污染真相,逃避环保监管。

🔴 国家能源集团

个别企业为完成考核目标,违规同意下属电厂人为调低供电煤耗数据,集团层面审核把关不严,纵容数据造假行为,违背环保考核初衷。

🔴 鞍钢集团

部分企业通过修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的方式,掩盖废气超标排放问题,人为篡改监测数据,恶意逃避监管。

🔴 中国宝武

监测造假问题时有发生,部分企业焦化废水处理系统出水在线监测弄虚作假,下属宝骐炭材料公司存在检测报告造假行为,用虚假数据应付督察、欺骗监管。

🔴 中国中煤

部分企业通过虚假标记设备故障,将超标排放数据篡改为无效数据,逃避处罚;还有企业放任第三方公司凭空编造监测数据、出具虚假报告,形成“企业造假+第三方帮凶”的恶性链条。


共性顽疾三:

环保设施成“摆设”,

擅自停运现象普遍

环保设施是污染治理的“最后一道防线”,但此次督察发现,5家央企中,环保设施闲置、擅自停运、未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十分普遍,原本用于治污的设备,沦为应付检查的“装饰品”。

  • 鞍钢集团:下属22家企业擅自停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,完全无视环保设施的治污作用,导致污染问题持续蔓延;

  • 中国宝武: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,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,环保设施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未发挥应有作用;

  • 中国中煤:部分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,污染治理设施“装而不用”“用而不实”,未有效发挥治污效能,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。



督察要求:

4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,

公开整改情况

针对此次督察发现的问题,督察组明确提出整改要求:5家央企需严格按照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》,结合督察反馈报告,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、国务院

同时,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需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,接受公众监督,确保整改不走过场、不留死角。此外,督察组已将此次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梳理完毕,按程序和权限分别移交国务院国资委及5家央企处理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
央企当扛责,绿色发展无退路

环保不是选择题,而是必答题;生态责任不是额外负担,而是央企的核心使命。作为国民经济的“顶梁柱”,5家央企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,更应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作表率、树标杆。

此次中央环保督察,既是一次问题曝光,更是一次警示提醒——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时代必然,任何企图通过弄虚作假、敷衍塞责逃避环保责任的行为,都将受到严肃追责。

期待5家央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,正视问题、立行立改,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,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,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,强化污染防治措施,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,切实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,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良性互动,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央企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