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》(HJ 1437—2025),将于2026 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入海排污口制定的专项技术规范,将全面推动海洋污染防控的精细化、标准化管理。

为贯彻《环境保护法》《海洋环境保护法》,指南旨在解决当前入海排污口设置不规范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,通过标准化建设,有效管控入海污染物排放,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。
指南对入海排污口的10 大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规定,实现从 “口门到档案” 的全流程管理:
口门和排污通道
- 位置设置需避开自然岸线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法律法规保护区域;
- 管道铺设、施工工艺需符合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等标准;
- 责任主体需定期巡查维护,防止非法侵占、损毁通道,保障排污顺畅。
监测采样点
- 原则上设置在排污口门处,若受干扰可调整至厂区(园区)外受影响最小的位置;
- 在线监测采样点需符合《污水监测技术规范》,确保数据代表性。
标识牌
- 必须设置在公众监督明显位置,200 米内集中的小规模排污口、农村生活散排口可合并设置;
- 样式需抗腐蚀、不易移动,包含排污口名称、责任主体、监督电话等核心信息;
监控及监测系统
- 视频监控需覆盖采样点,满足高清拍摄、存储要求,符合安全规范;
-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(COD、氨氮等)需遵循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》技术规范;
检查井与档案管理
- 检查井位置、尺寸需符合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》,方便日常检修;
- 档案需完整记录:排污口基本信息、规范化建设材料、设计施工方案、运维记录等;
- 支持依托全国入海排污口监管信息平台,实现档案电子化备份与共享。
这份指南的实施,将实现三大价值:
监管更精准
统一建设标准,让排污口 “看得见、管得住、测得准”;责任更清晰
生态更安全
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入海,助力近岸海域水质改善,守护蓝色海洋家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