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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废气环保核查怎么过?4 大核心板块 + 关键细节,自查 & 迎检一步到位

发布日期:2025/09/18

企业废气治理合规是环保监管的 “必考题”,无论是应对官方检查,还是开展内部合规自查,都需要一套清晰、可落地的核查逻辑。结合最新监管要求与实务经验,我们从涉气全流程、治理设施、监测管理、台账记录四大维度,拆解废气环保核查的核心要点,帮你精准规避风险、守住合规底线。

一、涉气环节核查:从 “物料” 到 “排放”,堵住源头漏洞

涉气环节是废气产生的核心场景,核查需贯穿 “物料管理 - 设施运行 - 污染物排放” 全链条,重点把控 “密闭性、一致性、达标性”。

(一)物料管理:源头控污是关键

物料的存储、输送、处置直接影响 VOCs 等废气排放量,3 个方向必须盯紧:

  1. 物化特性与去向合规

    • 原辅材料需与原环评批复一致,优先选用低 VOCs 含量产品,高 VOCs 物料替代淘汰情况需留存记录;
    • 副产品外售、废料处置需明确去向,处置凭证(如转移联单)需完整;
  2. 转移输送:全程密闭不敞口

    • 液态 / 粉状 / 粒状 VOCs 物料、异味物料,必须用管道密闭输送、气力输送设备或密闭容器 / 罐车,禁止敞口转运;
    • 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(汽车 / 火车)需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,年装载量达标时需配套密闭收集装置或气相平衡系统,有油气回收装置的需核查实际回收量;
  3. 储存环节:分类 + 密闭双保险

    • 物料按物化特性分类存放,非取用状态下容器 / 包装袋必须加盖封口、保持密闭;
    • 盛装过 VOCs 的废包装容器需密闭存放,物料容器需存于室内或带雨棚、遮阳、防渗的专用场地;
    •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、储库、料仓需 100% 密闭,无任何敞口缝隙。

(二)生产 & 治理设施:运行状态决定合规底线

设施的完整性、密封性、同步运行性是核查核心,4 类重点需逐一排查:

  1. 设施本体与部件:无破损、无故障

    • 排风调节阀位置、风机 / 阀门运行状态及保养记录需完整,仪表显示正常;
    • 设备密封处、管道法兰无缝隙,壳体、防腐内衬、绝热材料无破损,管道内无杂质沉积(避免堵塞影响效率);
  2. 设施环境:无积水、无违规布局

    • 涉气设施的数量、位置需与原环评批复一致,禁止擅自变更;
    • 设施区域不得长期积水(防止设备腐蚀),环境温度需符合设备正常运行要求;
  3. 泄漏检测(LDAR):2000 个密封点是 “临界点”

    • 密封点数量≥2000 个的企业,必须按要求开展 LDAR 工作;
    • 泵、压缩机、阀门、法兰等需按规定频次检测泄漏,超浓度泄漏需在规定时间内修复;
    • 随机抽查≤100 个密封点时,若有 2 个以上(不含)未在修复期内的泄漏点,直接判定为违法行为;
  4. 治理设施:同步运行 + 效率达标

    • 基础合规:治理设施需与生产设施同步启动、同步运行,数量 / 位置与环评一致,已完成验收并留存档案;
    • 效率要求:集气罩控制点风速≥0.3m/s,需通过进出口浓度判断处理效率是否达标;
    • 周边排查:无旁路偷排、无二次污染,排气筒无异常排放,周边无明显异味。

(三)污染物排放:有组织 + 无组织双达标

排放环节需区分 “有组织” 与 “无组织”,同时管控敞开液面逸散:

  1. 有组织排放:浓度 + 速率双合规

    • 排放浓度、速率需符合对应国标 / 地标要求;
    • 关键要求:NMHC 初始排放速率≥3kg/h(重点地区≥2kg/h)时,需配套处理效率≥80% 的 VOCs 处理设施(低 VOCs 原辅材料除外);
    • 重点排污单位需安装自动监控设施,确保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;
  2. 无组织排放:全流程无敞口逸散

    • 覆盖 6 大环节:物料投加 / 卸放、化学反应、分离精制、真空系统、产品包装、含 VOCs 产品使用;
  3. 敞开液面逸散:废水 / 冷却水管控不松懈

    • 废水集输需用密闭管道,沟渠输送需加盖,液面上方污染物浓度需达标;
    • 废水储存 / 处理设施若敞开,液面上方浓度需符合标准;固定顶盖设施的废气需接入收集系统;
    • 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每 6 个月需检测 TOC/POC 浓度,发现泄漏及时修复并记录。

二、治理设施核查:按 “类型” 精准把控,避免 “一刀切”

不同废气治理设施的原理不同,核查重点需结合设备特性,聚焦 “关键参数 + 部件状态”,7 类常见设施要点如下:

设施类型
核心核查要点
吸附 / 脱附设施
1. 操作参数:脱附压差、转轮浓缩比、吸附 / 脱附温度 / 湿度 / 周期稳定;
2. 耗材管理:吸附剂更换周期及量、有机溶剂回收量;
3. 设备状态:吸附床无堵塞 / 短路,转轮驱动部件无故障
除尘设施
- 布袋 / 滤筒除尘器:粉尘收集量、系统压差,过滤材料更换周期;
- 水帘柜:无藻类 / 青苔、布水均匀、水槽水位稳定;
- 喷淋塔:布水均匀、水压 / 压差 / 液气比正常
(蓄热)催化氧化设施
1. 部件状态:点火器正常、陶瓷蓄热体无破损;
2. 关键参数:催化床温度 / 温升 / 出口温度、停留时间、流程压差达标
(蓄热)直燃设施
1. 部件状态:点火器 / 蓄热体完好、二床式切换尾气控制正常、设备无腐蚀;
2. 运行参数:炉膛温度、停留时间、燃气压力稳定
冷凝设施
1. 处理效果:不凝性气体收集净化、溶剂回收量;
2. 设备状态:冷却器喷嘴雾化正常、冷却水无混浊;
3. 参数:出口温度、冷却介质流量 / 压力稳定
洗涤 / 吸收设施
1. 部件状态:喷嘴布水均匀、无藻类 / 填料结垢 / 加药堵塞;
2. 材料:吸收剂选型合规,填料高度 / 面积符合设计;
3. 参数:ORP 值、pH、液气比、空塔气速正常
生物滤池设施
1. 部件状态:预洗池 / 滤池喷头、过滤器完好;
2. 参数:填料床压差、温度 / 湿度 /pH 稳定;
3. 运维:循环喷淋水、滤料及时更换并记录量

三、监测管理核查:数据真实 + 设置规范,缺一不可

监测数据是证明废气达标的 “核心凭证”,核查需覆盖 “监测实施 - 排污口设置 - 采样规范” 全流程,避免 “数据无效”“设置不合规” 问题。

(一)监测内容与频次:按 “标准” 执行,不打折扣

  • 监测指标需完整覆盖废气中特征污染物(如 VOCs、颗粒物、SO₂等);
  • 自行监测频次需严格遵循《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》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》,不得擅自降低频次(如重点排污单位 VOCs 每月至少 1 次手工监测)。

(二)自行监测:记录完整 + 数据可追溯

  1. 重点排污单位特殊要求

需按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安装废气自动监测设备,VOCs 自动监测需完成站房建设、设备验收、运维记录(含数据审核)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;

  1. 监测记录留存

    • 企业自监测:需留存采样记录、分析记录、质控记录、监测报告、工况记录,且可随时调阅;
    • 委托第三方监测:企业需留存监测报告,第三方需保存完整监测记录,建议企业留存记录复印件;
  2. 监测报告规范

必须包含 “监测日期、点位、指标、结果、排放限值、是否达标” 等关键信息,格式符合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要求;

  1. 自动监测运维

参照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》(HJ75-2017),留存设备调试记录、自主验收档案、日常巡检 / 维护 / 校准 / 校验记录(含故障分析、标气更换等)。

(三)排污口 & 采样设置:按 “规范” 落地,无细节漏洞

  1. 排污口规范化

需按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》(环监 [1996] 470 号)立标、建档,设置符合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》(GB/T16157-1996);

  1. 采样口与平台

    • 采样口:数量、位置需与监测方案一致;
    • 采样平台:需满足 “安全(防滑 + 防护栏)、尺寸(≥1.5m×1.5m)、辅助条件(照明 + 电源)、通道(便于人员进出)”;
  2. 采样孔:关键参数不违规

    • 手工采样孔位置需距变径下游≥6 倍直径,内径、管长、高度符合标准,密封形式合规且无泄漏;
    • 硬性要求:风量>10000m³/h 且进口 VOCs 浓度>200mg/m³ 的治理设施上游段,必须开设采样孔。

四、台账管理核查:“痕迹化” 记录,合规可追溯

台账是企业废气治理合规的 “书面证明”,需区分 “正常工况” 与 “非正常工况”,确保记录完整、逻辑连贯。

(一)正常工况台账:覆盖 “运行 - 耗材 - 废物 - 能源”

核查类别
具体记录要点
设施设备运行
设备启动时间、停止时间(需与生产同步)
运行参数
风量、进出口温度、停留时间、预处理 / 系统压降、进出口浓度、排放速率、治理效率、风机转速
耗材 / 药剂管理
名称、采购量、使用量、填装量、更换量及周期(如吸附剂、催化剂、过滤材料等)
危险废物
名称、产生量、处置去向(需附转移联单)
有机溶剂
名称、回收率、回收量
能源消耗
电、天然气等消耗量及记录

(二)非正常工况台账:异常情况 “全记录”

一旦出现设备故障、突发情况,需精准记录 3 类信息:

  1. 时间节点

    异常开始时间、异常停止时刻;
  2. 排放情况

    异常排放的污染物名称、浓度、排放量;
  3. 处理整改

    事故类别、处理措施、维修过程、整改结果,形成完整档案(如维修记录、整改报告)。

企业废气环保核查不是 “一次性任务”,而是贯穿日常运营的合规管理动作。建议对照上述要点,建立 “定期自查 - 问题整改 - 台账更新” 的闭环机制,既避免因细节疏漏触发监管风险,也能通过合规管理提升废气治理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