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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续 8 年造假!环境上市公司被罚 3.75 亿,实控人终身禁入,退市后仍被追责

发布日期:2025/09/15



9 月 12 日,曾用名 “亿利洁能” 的利能 5 发布重磅公告:公司、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(下称 “亿利集团”)及 29 名相关责任人,收到内蒙古证监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—— 因 2016 年至 2023 年期间持续财务造假、关联担保、资金占用及欺诈发行债券,拟合计罚款 3.75 亿元,时任控股股东董事长王文彪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另有多名高管被禁入 5 年至 10 年。这起横跨 8 年的环境行业造假案,再次撕开了部分上市公司 “伪环保、真造假” 的遮羞布,更凸显监管 “退市不免责” 的强硬态度。


一、8 年造假 “全链条”:虚增、担保、占用、欺诈发债样样沾

内蒙古证监局调查显示,亿利洁能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非偶发,而是持续 8 年、覆盖财务与融资全环节的系统性造假,具体可分为四大类:

1. 财务造假:虚增利润、资产、收入,数据 “全面失真”

2016 年至 2022 年,亿利洁能通过虚构交易、虚增收益等手段,打造 “虚假盈利” 假象,关键财务数据严重失实:

  • 虚增利润

    7 年间通过虚构期货交易、虚增投资收益、虚记银行存款利息、虚构贸易业务等方式,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 2 亿元(2022 年因操作失误出现 - 1.28 亿元虚增,即多记亏损)。其中 2022 年虚增利润占当年年报记载利润总额的 9.37%,2021 年占比 4.88%,最多年度(2017 年)虚增利润 5303.07 万元;
  • 虚增资产

    为掩盖控股股东资金占用,2016 年至 2021 年通过虚增货币资金、虚构金融资产交易,每年虚增资产 7 亿至 31.15 亿元不等,2018 年虚增资产占当年年报总资产的 8.49%,相当于每 100 元资产中近 8.5 元是 “虚的”;
  • 虚增收入

    2017 年至 2021 年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虚构贸易业务,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 130 亿元,2017 年、2018 年、2019 年虚增收入占比均超 20%,最高达 22.62%(2019 年),意味着当年五分之一以上的收入是 “纸上富贵”。


这些操作直接导致亿利洁能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全部存在虚假记载,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经营能力的判断。

2. 关联担保:5 年违规担保超 94 亿,刻意隐瞒不披露

2017 年至 2022 年,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为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及关联方提供 “暗箱担保”,且从未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:

  • 2017 年至 2021 年关联担保发生额逐年攀升,从 8.5 亿元增至 30.10 亿元,5 年累计超 94 亿元;
  • 担保规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最高达 17.22%(2019 年),远超监管红线,却始终 “藏在暗处”,导致 2017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

3. 资金占用:8 年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超 120 亿,39 亿存款遭 “暗控”

2016 年至 2023 年,亿利集团通过多种手段 “掏空” 上市公司,资金占用规模惊人且长期未归还:

  • 直接占用

    通过集团资金管理协议、承兑汇票扣款、支付无商业实质工程款等方式,2016 年至 2020 年资金占用发生额累计超 78 亿元,2018 年最高达 28.35 亿元,占当年净资产的 18%;
  • 余额高企

    2016 年至 2023 年末,资金占用余额从 7.001 亿元增至 45.05 亿元,2021 年起余额稳定在 45.05 亿元,占净资产比例超 22%;
  • “隐性占用”

    截至 2023 年末,亿利洁能在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39.06 亿元存款,实际由亿利集团控制,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占当年净资产的 20.38%。截至 2024 年 6 月,上述所有占用资金均未归还。

4. 欺诈发行债券:用虚假年报募资 10 亿,触碰 “发行红线”

2020 年 4 月、7 月,亿利洁能先后发行 “20 亿利 01”“20 亿利 02” 两只公司债券,合计募资 10 亿元。但发行文件中引用的 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,均为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 “问题报告”,属于编造重大虚假内容、隐瞒重要事实,涉嫌欺诈发行债券,直接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。

二、追责 “零容忍”:29 人被罚,实控人终身禁入

此次处罚不仅力度大,更精准锁定 “关键少数” 和幕后推手,体现监管 “一追到底” 的决心:

  • 核心责任人重罚

    时任亿利集团董事长王文彪,因组织、指使造假,违法手段特别恶劣、情节特别严重,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;
  • 高管连带追责

    其他多名时任高管分别被采取 10 年、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即使部分人员未担任 “董监高”,仅因参与造假也被纳入处罚范围;
  • 控股股东被立案

    亿利集团因统筹资金调拨、控制并参与造假,涉嫌组织、指使上市公司违法,已于 9 月 10 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,后续或面临进一步追责。

三、监管常态:退市不免责,67 家退市公司被罚 12.46 亿

值得关注的是,亿利洁能并非 “造假后退市就免责”——2024 年 6 月,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;7 月,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价低于 1 元被上交所终止上市摘牌;但退市后,监管仍持续追查其过往造假行为,最终作出 3.75 亿元重罚。

这一案例并非个例。据统计,2024 年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,证监会累计查处 67 家退市公司的违法行为,其中 46 家已收到最终处罚,合计罚款 12.46 亿元。处罚覆盖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、财务总监等 “关键少数”,甚至追溯中介机构责任。

随着新 “国九条” 落地,证监会秉持 “两强两严”(监管强、执法严,处罚强、问责严)理念,聚焦 “打大、打恶、打重点”,明确 “退市不免责”:即使公司退市,过往财务造假、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仍会被追责,绝不允许 “一退了之”。后续监管还将进一步追责券商、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,推动 “造假必被查、违法必受罚” 的市场生态形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