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 | 111500000115122125/2025-04323 | 主题分类 |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\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|
发布机构 |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| 文 号 | 内发改环资字〔2025〕1072号 |
成文日期 | 2025-09-01 | 公文时效 | 有效 |
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来源:自治区发展改革委
空间
各盟市发展改革委,满洲里市、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,各有关单位:
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,结合我区实际,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《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: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
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9月1日
附件: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