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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/09/04

索 引 号111500000115122125/2025-0432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\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
发布机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  号内发改环资字〔2025〕1072号
成文日期2025-09-01公文时效有效

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来源:自治区发展改革委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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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盟市发展改革委,满洲里市、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,各有关单位:

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,结合我区实际,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《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附件: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


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5年9月1日    

附件:附件.pdf